新官不理旧账?履职不能消极!
◎《南方》杂志记者/石静莹
◎本文责编/蒋玉
2025年4月10日,据重庆市纪委监委消息:经重庆市委批准,市纪委监委对第六届重庆市委委员、市民族宗教委原党组书记陈文森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通报称,其“宗旨意识淡薄,对群众诉求消极应付;不正确履行职责,对历史遗留问题消极回避”。
近年来,纪检监察机关查处通报了一批漠视群众诉求、消极怠工、推诿扯皮的“躺平式干部”,向“躺平者”敲响警钟,对不担当不作为问题坚决亮剑。
党员干部不作为,虽存在能力问题,但更多的是态度问题、责任问题。
在他们看来,对群众的合理诉求,拖一拖、缓一缓,哪怕是让群众多跑几趟,顶多是作风上的小事,没啥大不了的。
此类问题的实质是宗旨意识淡薄,官本位思想严重,权力观扭曲,政绩观错位,脱离群众。
对历史遗留问题消极回避也是政绩观错位的表现之一。近年来,一批“新官不理旧账”、不担当不作为的干部被查处。
例如,江苏省淮安市淮阴区渔沟镇三和村党支部书记姚某,被举报三年前甫一上任就“新官不理旧账”,要求废止与该村有关的某招商引资合同未果,用多种方式阻碍合同所涉企业正常生产,且向企业无故索要“保洁”费用。2022年11月8日,淮阴区纪委监委经查属实,给予姚某党内警告处分。
江西省九江市政府原党组成员、庐山西海风景名胜区党工委原书记陈吉田政绩观错位,被通报“新官不理旧账,不担当不作为”,已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新增规定,党员领导干部对于到任前已经存在且属于其职责范围内的问题,消极回避、推卸责任,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不良影响的,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新官不理旧账”是对该条款违纪行为的形象表述,约束的是新上任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地方或部门主官的职务行为,防止其任性用权、恣意弄权。
对历史遗留问题消极回避,表现为对“旧账”视而不见、久拖不决,甚至出现“击鼓传花”现象。这种行为本质上是回避矛盾、不负责任,没有切实践行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和事业观。
当党员领导干部履新时,他们接过的不仅是权力和职务,更是沉甸甸的责任。近年来查处的一些违纪违法案例显示,部分干部在新岗位上并未能尽职尽责。
有些党员干部面对前任留下的难题选择回避,不主动解决,反而以“历史原因”为借口推脱责任。有些党员干部面对涉及群众生产生活等切身利益问题漠不关心、听之任之、消极应付。
这些干部的消极态度,使得旧问题得不到解决,新问题又不断出现,严重影响了中央重大决策的执行。
这样的行为不仅损害了群众利益,也违背了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通报落马干部“不正确履行职责,对历史遗留问题消极回避”,正是给党员干部敲响警钟,督促广大党员干接管权力的同时必须接管责任,将解决以往矛盾问题转变为未来发展动力,以事不避难的态度在解决“旧账”中建立“新功”,树立正确的政绩观。
网编:李晓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