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构建广东一流科技创新生态系统
建议广东聚焦体制机制改革、战略科技力量建设、企业主体培育、成果转化体系完善、科技金融生态优化、全球创新网络融入等方面,加快构建一流科技创新生态系统
◎广东省政府参事室调研组
◎本文责编/郭芳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对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作出重要部署,为广东构建一流科技创新生态系统指明了方向。广东科技创新整体实力持续提升,但在基础研究投入、成果转化机制、科技金融支撑和区域协同创新等方面仍存在短板。建议广东聚焦体制机制改革、战略科技力量建设、企业主体培育、成果转化体系完善、科技金融生态优化、全球创新网络融入等方面,加快构建一流科技创新生态系统。
广东科技创新生态发展现状
广东省科技创新生态系统呈现优化发展态势。2025年3月公布的数据显示,全省研发经费投入达5100亿元,研发投入强度升至3.9%,区域创新综合能力连续9年位居全国首位。“深圳—香港—广州”科技集群在全球创新指数中保持领先地位。
新质生产力加速形成。截至2025年8月,全省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增长11.5%,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重达33.5%;先进制造业增加值增长7.2%,占比提升至58.3%。新能源汽车、工业机器人、民用无人机等高端制造领域保持强劲增长势头,彰显广东制造业转型升级成效。
形成完善的科技企业梯次培育机制。截至2025年8月,全省高新技术企业数量突破8万家,稳居全国第一。企业研发投入占比保持高位,在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中,企业牵头项目占比超过55%,体现出强劲的创新主导能力。科技领军企业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其中华为近五年累计研发投入超8000亿元,代表了广东企业在全球科技创新竞争中的实力与决心。
区域创新布局持续优化。珠三角核心区创新引领作用持续增强,同时通过“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推动区域协调发展,粤东西北地区生产总值增速连续两年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粤港澳科技合作深入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截至2025年8月,广东实际使用外资中研发设计服务领域增长显著,其中来自欧盟国家实际投资金额增长35.2%,广东在国际创新合作中的吸引力不断提升。
面临的主要短板与挑战
一是基础研究能力仍然较弱。虽然全省研发经费投入突破5100亿元,但基础研究投入占比仍然偏低,与北京、上海等地区相比存在明显差距。基础研究投入结构不够合理,过度依赖财政资金,企业和社会力量投入不足。同时,符合基础研究规律的长期稳定支持机制和评价体系有待完善,难以吸引和稳定高水平基础研究人才。
二是成果转化机制不够畅通。数据显示,大湾区科技成果转化率约为10%,与日本(约70%)和欧美国家(约30%至40%)相比存在较大差距。技术转移服务体系不完善,专业化技术转移机构数量不足,技术经纪人队伍薄弱,导致大量优秀科研成果难以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科研人员考核评价体系重论文轻应用,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配机制不够完善,国有资产管理、审计监督等制度与成果转化的特点不相适应,制约了科研人员的转化积极性。中试熟化平台建设不足,概念验证环节薄弱,大量科技成果停留在实验室阶段,难以跨越“死亡之谷”。
三是科技金融支撑体系有待完善。数据显示,广东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获得银行贷款的比例不高,种子期、初创期科技企业获得风险投资的比例不足。科技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不足,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科技保险等业务规模相对较小。创业投资、天使投资发展不充分,科技成果转化基金、科技创新债券等新型金融工具运用不足,难以满足科技企业全生命周期的融资需求。科技金融结合机制不健全,银行信贷产品与科技创新风险特征不匹配,制约了金融资源向科技创新领域的有效流动。
四是区域创新发展仍不均衡。从经济数据来看,珠三角地区生产总值占全省比重仍然很大,区域协调发展任重道远。虽然57个县(市)地区生产总值增速快于全省平均增速,但总量差距仍然明显。人才、技术、资本等创新要素在区域间流动不畅,珠三角的创新外溢效应未能充分惠及粤东西北地区。创新平台资源共享机制不健全,大型科研设施和实验室的开放共享程度有限。区域产业协同发展水平不高,产业链上下游衔接不紧密,影响了全省创新体系整体效能的提升。
构建一流科技创新生态系统的国际先进经验的启示及建议
广东可以借鉴硅谷、弗劳恩霍夫、以色列和波士顿等全球顶级创新区域的先进经验,努力构建一流科技创新生态系统。一是将营造宽容失败、鼓励冒险的文化和稳定公平的法治环境置于优先位置。二是精心设计促进要素流动和成果转化的机制,如“旋转门”制度、概念验证中心等,切实降低交易成本。三是从线性的“创新链”思维转向构建共生共荣的“创新生态”思维,着力强化各主体间的网络化联结。四是在深度融入全球创新网络的同时保持产业布局多样性,构建能够抵御风浪、持续进化的动态系统。具体建议如下:
(一)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构建开放包容的创新治理体系。一是建立创新导向的法规政策评估机制,在制定涉及科技创新的法规政策时,率先开展创新影响评估,系统排查并消除可能抑制创新活力的制度壁垒。面向人工智能、生物医药等新兴技术领域,设立具有弹性的“监管沙盒”试点,在风险可控前提下为创新产品与服务提供真实测试环境。二是全面推行“首席科学家负责制”,赋予领军人才在研究方向选择、技术路线决策等方面的自主权。深化“揭榜挂帅”机制改革,建立以实际需求为导向、以成果效能为标准的项目遴选与资源分配模式,引导创新资源向最具活力的主体集聚。
(二)强化战略科技力量,共建共享高水平创新基础设施。一是整合广东战略科技力量,联合港澳高校科研资源,构建覆盖“算力—数据—算法”的粤港澳科研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推动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面向各类创新主体开放共享,建立标准化的“用户设施”访问机制,提升资源利用效率。二是在横琴、前海、南沙等重大合作平台布局建设一批未来产业技术研究院,聚焦量子科技、生命科学等前沿领域,开展跨学科、颠覆性技术研究。设立专业化的概念验证中心,为原始创新成果提供技术可行性与商业化价值评估。
(三)激发企业主体活力,培育融通共生的产业创新群落。一是支持科技领军企业牵头组建体系化、任务型的创新联合体,开展行业关键核心技术协同攻关。推动龙头企业开放技术平台、应用场景和供应链资源,构建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的“雨林式”产业创新生态。二是完善“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领军企业”梯度培育体系,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树标提质”专项行动。健全“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产业园”全链条孵化育成体系,鼓励发展专业化、市场化运营的新型研发孵化机构。
(四)畅通知识技术循环,打造高效协同的成果转化体系。一是加快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布局建设一批区域性中试验证与成果转化基地。推动高校、科研院所普遍建立专业化技术转移机构,培育壮大技术经纪人队伍,构建全省统一、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技术交易服务平台。二是深化职务科技成果权属改革,在省属科研院校全面推行将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赋予科研人员的制度安排。建立健全科技成果转化尽职免责机制,明确勤勉尽责的认定标准和操作程序,切实为科研人员和管理人员松绑赋能。
(五)优化科技金融生态,拓展多元持续的创新资本来源。一是构建覆盖科技创新全生命周期的多元化投融资体系,鼓励发展天使投资、创业投资和产业并购基金。优化政府引导基金运作机制,吸引保险资金、年金等长期资本加大对科技创新领域的投入。二是鼓励金融机构开发“研发贷”“专利贷”等特色科技金融产品,深化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和科技保险服务。完善科技信贷风险补偿机制,建立分层分类的科技企业上市后备资源库,支持区域性股权市场开设科技创新专板。
(六)深度融入全球网络,构筑开放互信的创新合作格局。一是支持粤港澳三地科研机构联合承担国际大科学计划和大科学工程,积极吸引高水平国际科技组织落户。鼓励省内创新主体与“一带一路”共建国家共建联合实验室和技术转移平台,推动创新资源双向开放与共享。二是促进创新要素在粤港澳三地便捷流动,推动科研设备、科学数据等科技资源跨境开放共享。深化粤港澳知识产权跨境协作,构建与国际接轨的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和服务体系,加强海外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服务。
(广东省政府参事室调研组成员分别系张仁寿、陈池、张云慧、邓皓元、姜桂义)
网编:周丽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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