沉迷“升迁梦”,暴露出扭曲的政绩观

引火烧身。主创/ 黄燕嘉 石静莹
◎评论员/石静莹
◎本栏责编/蒋玉
435亿元违规新增举债,33个烂尾工程,13年刑期。2026年6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依法惩治渎职犯罪典型案例,湖南省湘潭市委原书记曹炯芳案入选。这位曾主政一方、一心想“尽快搞副省级”的市委书记,最终因受贿2495万余元、滥用职权造成特别重大经济损失,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
曹炯芳的履历不可谓不光鲜。1988年研究生毕业后,他在湖南省委宣传部、省委办公厅、省政府研究室等多个重要岗位历练,2016年3月出任湘潭市委书记。但他没有把心思用在造福一方上,而是把市委书记的岗位当成了“尽快搞副省级”的跳板。
为了个人升迁,他不顾一切。
2016年至2021年,曹炯芳担任湘潭市委书记期间,在明知该市财力不足、政府债务已风险预警,且有关单位和干部提出反对意见的情况下,罔顾当地财力现状和相关法律禁止性规定,违规推动融资举债实施大型项目建设。他的滥用职权行为导致当地财政新增巨额隐性债务,政府总体债务严重超出债务风险红色预警线,形成烂尾工程33个。
更荒唐的是他的“善后”方式。
“落马”前,曹炯芳意识到自己可能被查,于是与妻子一起烧外币。作为党员领导干部,他想的不是如何挽回损失、向组织和人民交代,而是试图用一把火烧掉贪腐的证据—这种近乎疯狂的举动,折射出的恰恰是政绩观彻底跑偏后,一个人对规则、对底线、对后果的全面漠视。
曹炯芳案的实质,是政绩观扭曲导致的失控。曹炯芳不是没有能力,他受过良好的教育,有丰富的从政经验。但政绩观一旦从“为民造福”滑向“为己升官”,能力越强、权力越大,造成的破坏就越严重。他明知财力不足仍强行举债,明知风险预警仍一意孤行。他不是不知道后果,而是“尽快搞副省级”的个人目标压倒了一切。
曹炯芳的案例并非孤例。今年,党中央决定在全党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不久前,中央纪委办公厅公开通报了五起政绩观偏差典型案件。梳理这些案件,有的脱离实际任性用权,有的违规举债搞“政绩工程”,有的盲目招商引资。这些行为浪费大量资源,影响事业发展,损害群众利益。
把曹炯芳的案例放到这个背景下来看,更能看清政绩观扭曲的深层危害。
政绩观是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总开关”。
开关正,干部的能力可以造福一方;开关偏,再大工程也会沦为腐败的温床。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要解决的,正是这个“总开关”问题—不是等干部伸手了再去抓,而是在他权力膨胀、“心理失衡”的那一刻就拉回来。
当前,中央和地方协同发力,常态化排查苗头隐患、靠前提醒纠偏。广大党员干部当以曹炯芳等反面典型案例为镜鉴,放下浮躁功利之心,少搞华而不实的形象工程,多办惠及群众的民生实事。
清风漫评
引火烧身
◎主创/黄燕嘉 石静莹
网编:李晓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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