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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数据发布,反腐高压持续

2026-02-09 来源:南方杂志社 作者:石静莹

反腐观察


◎评论员/石静莹

◎本文责编/蒋玉

近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通报了2025年全国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情况;广东省纪委监委通报了2025年全省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情况。向社会交出了一份全面从严治党的年度答卷。

数据显示,2025年,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101.2万件,处分98.3万人。而广东全省纪检监察机关立案48890件,处分45195人。

2025年纪检监察“年度数据”,清晰揭示了全面从严治党“惩治防”一体推进的内在逻辑,展现了标本兼治、系统施治的治理智慧与战略定力。

压倒性态势仍在

2025年的纪检监察数据显示,反腐败斗争仍保持着强大震慑力。

全国范围内,纪检监察机关立案超过百万件,处分98.3万人,立案现任或原任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9.1万人。处分98.3万人,其中党纪处分72.7万人、政务处分32.1万人;处分省部级及以上干部69人,厅局级干部4155人、县处级干部3.5万人、乡科级干部12.5万人。

数据本身就说明了监督执纪覆盖面的广度和深入程度。

与此同时,广东纪检监察数据反映了全省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工作安排,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全省全年立案48890件,处分45195人。其中处分厅级干部101人、处级干部2415人、科级干部6547人。

从层级分布看,反腐败斗争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的特征明显。

这些数字勾勒出一幅清晰的图景:无论是高级领导干部还是基层掌握“微权力”的干部,都在纪检监察的监督视野之内。

治理策略精准运用

“四种形态”的运用,最能体现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的策略转变。

2025年,全国纪检监察机关运用“四种形态”批评教育和处理198.4万人次。

其中第一种形态占比最高,达到49.7%,涉及98.7万人次;第二种形态占41.2%;第三、四种形态合计占9.1%。这一结构充分体现了“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

在广东,这一趋势同样明显。全省运用“四种形态”批评教育和处理90842人次中,第一种形态占48.5%,第二种形态占41.2%。

“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已成为纪检监察工作的常态。通过批评教育、谈话函询等方式,让“红脸出汗”成为常态,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错误。

这种结构性变化,标志着反腐败斗争已从侧重“惩治极少数”向“管住大多数”转变,体现了更加成熟的治理思维。

监督更加精准

在保持全面覆盖的同时,纪检监察工作针对重点领域进行了精准覆盖。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领域,仍是整治重点。

全国纪检监察机关2025年立案现任或原任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9.1万人,这一数据直接指向基层治理末梢,反映出“拍蝇”行动向纵深推进。

同时,全国立案查处3.3万名行贿人员,也印证了“受贿行贿一起查”工作的深入推进。广东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立案行贿人员3011人,体现了上下联动、一体推进的工作格局。

一个特别值得关注的数据是:2025年,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共处分纪检监察干部3763人。其中,处分省部级干部4人、厅局级干部116人、县处级干部746人。

这些数据所体现的“刀刃向内”的勇气,展示了纪检监察机关“打铁必须自身硬”的坚定决心。

监督者同样接受监督,执纪者首先严守纪律,这本身就是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体现。这支队伍的自净能力,直接关系到反腐败斗争的可持续性和公信力。

从“打虎拍蝇”的震慑到“四种形态”的防治,再到“受贿行贿一起查”的深化,当前,反腐败斗争正在从治标到治本、从专项行动到系统治理的深刻演进,已形成一套成熟而系统的治理方略。


网编:陈冰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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