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改革要活力,让一切创新源泉充分涌流
《广东省科技创新条例》在地方乃至全国立法层面提出了多项首创性的制度措施。广新控股集团/供图
《广东省科技创新条例》是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召开后,广东省在科技创新领域首部全面贯彻落实全会精神的地方性法规,是广东省科技创新领域一部具有基础性、综合性、方向性的重要地方性法规
◎《南方》杂志记者/史成雷 温柔 通讯员/粤科宣 发自广州
◎本文责编/郭芳
科技创新和体制创新如车之双轮、鸟之两翼,互为促进、缺一不可。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就“构建支持全面创新体制机制”做出具体部署,强调必须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要紧扣教育、科技、人才三大领域一体改革,向改革要活力要动力,让一切创新源泉充分涌流,加快形成面向未来的创新型经济结构和发展模式。”不久前,省委书记黄坤明在《人民日报》上发表署名文章指出。
2021年,国家出台科技体制改革三年攻坚方案后,广东研究确立“1+1+X”改革总体思路,其中第一个“1”即制定出台《广东省科技创新条例》。历经三年,7月31日,广东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东省科技创新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4年10月1日起施行。
《条例》共11章94条,围绕“基础研究+技术攻关+成果转化+科技金融+人才支撑”的全过程创新链谋篇布局。这是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召开后,广东省在科技创新领域首部全面贯彻落实全会精神的地方性法规,也是广东省科技创新领域一部具有基础性、综合性、方向性的重要地方性法规。
以立法引领推动科技体制改革
铜丝外面包着塑料,一条电缆能有多大的科技含量?
在广州工控集团所属企业广州电缆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电缆”)党委书记、董事长余群光看来,简单的电缆同样可以通过科技创新产生强大的市场竞争力。
仅2023年一年,广州电缆便获评广东省“专精特新”企业、3项标准荣登全国企业标准“领跑者”榜单、入选“广州科技企业创新50强榜”,并且在国务院国资委“科改企业”专项评估中获评“优秀”。
活力是如何激发出来的?余群光介绍,公司探索实施“揭榜挂帅”机制,强化技术创新激励机制,建立实施《科技创新奖励办法》,将研发人员收入与新产品销售收益挂钩,实现部分核心研发人员收入翻番、研发团队收入拉开4至5倍差距。
仅仅围绕一条电缆,公司目前每年投入的研发费用过亿元。与之相对应的是,2023年,广州电缆实现营收、利润双增长,其中营收超过70亿元,利润达1.38亿元。
实践证明,推进产业科技创新,要向改革要活力。
近年来,广东省委省政府围绕构建“基础研究+技术攻关+成果转化+科技金融+人才支撑”全过程创新链,制定出台三年攻坚实施方案,全链条部署60项改革重点任务,推进创新决策、研发投入、科研组织、成果转化等各领域改革,取得广泛成果。
《条例》将近年来行之有效的改革经验和举措固化为地方性法规,同时积极探索、勇于创新、先行先试,着力解决制约提升科技核心竞争力的深层次体制机制障碍,以立法引领推动科技体制改革。
“《条例》在地方乃至全国立法层面提出了多项首创性的制度措施,全方位全过程多角度引领推动广东省科技创新工作创新发展。”广东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行政法规处处长姜逾婧举例,《条例》首次在地方立法中明确基础研究财政投入比例,首次在立法中提出构建职务科技成果转化全流程单列管理制度体系,等等。
坚持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
脯氨酸与肌苷产品市场占有率长期位居全球第一、“高耐久偏光片”项目实现国产替代……在世界500强企业广新控股集团,一种独具特色的创新机制加速了关键技术的攻关。
今年5月,由广新控股集团旗下的星湖科技与广新创新研究院共同出资设立的广新生物智造技术创新(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新生物”)正式落地深圳光明区,成为国内领先的合成生物制造重大科技创新平台之一。
与平台一同落地的,还有来自相关领域的顶级科学家团队,这让广新生物在攻克工业微生物菌种“缺芯少核”的“卡脖子”关键技术难题上平添几分信心与底气。
在广新控股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肖志平看来,广新创新研究院正是企业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引擎。
近年来,广新创新研究院发挥集成赋能、投资孵化功能作用,建立“财政资金引导+集团配套+企业投入”联合创新路线;同时,集合集团内科技型、上市公司的科技创新资源,联合高校院所、产业上下游企业,以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项目为载体打造广新联合创新中心。
截至目前,广新控股集团共有高新技术企业36家,专精特新企业16家(国家级2家,省级14家);研发平台52个(国家级13个,省级39个)。2020年至今,集团获得国家专利优秀奖5项,省级科技进步二等奖6项,省级科技成果推广奖1项。集团所属科技型企业营收占集团总营收90%以上,科技创新已成为集团高质量发展的第一动力。
企业是重要的创新主体之一。广东约90%的科研机构、90%的科研人员、90%的研发经费、90%的发明专利申请都来源于企业。
改革开放以来,广东企业敢于创新、百折不挠,华为、美的、比亚迪等在长期的市场洗礼中成长为世界级创新型企业,一系列专精特新企业如雨后春笋般茁壮成长,成为广东推进产业科技创新的厚实家底和强大底气。
《条例》聚焦坚持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的原则,36处涉及促进、保障企业技术创新活动的具体内容,对企业作为技术创新决策、科研投入、组织科研和成果转化的主体地位进行全面勾画。通过强化企业技术创新决策、科研投入、组织科研、成果转化的主体地位,为企业“送政策、送资金、送技术、送服务”,全面加大对企业科技创新环境的支持。
“要全力支持企业做创新的主角,推动创新资源向优质企业集聚,政产学研协同发力,攻克‘卡脖子’技术,锻造‘撒手锏’技术,研发更多‘根技术’,让企业把腰杆子挺起来。”在今年的全省高质量发展大会上,黄坤明强调。
破题科技创新成果转化“最后一公里”难题
科技成果转化是推动产业科技创新、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关键环节。一直以来,科技创新成果都面临着转移、转化“最后一公里”的难题。
谁来推动创新成果的转化落地?在广东工业大学,一种产学研深度合作的模式加速了成果的转化之路。
2021年,广东工业大学提出实施“1+2+3”攀撑计划学科提升工程,建设广东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中心等3个中心。广东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中心的建设,不但解决了谁来转化的问题,还推动了在哪里落地的问题。
“我们出台了20多项成果转化相关创新制度,构建了完善的科技成果转化政策体系,形成了浓厚的成果转化氛围,驱动促进广东工业大学成果走向市场。”广东工业大学产业技术研究与开发院相关负责人介绍,广东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中心拥有沙河、大学城两个基地,清远、郁南、肇庆三个分中心,13个校地平台。
数据显示,2023年,广东工业大学技术合同金额超2.7亿元,到账金额超2亿元,同比增长31%。
2020年5月,为破解科技成果转化难题,科技部等9部门启动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试点工作,广东工业大学成为全国40家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试点单位之一。数据显示,2021年至2023年,广东工业大学、省科学院、暨南大学3家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试点单位完成716项成果转移转化,合同金额达6.63亿元。
近年来,虽然广东在科研投入、专利申请量、高新技术企业数量等方面持续领跑,但科技成果转化仍然存在着转化流程繁琐、转化周期过长、科研人员转化动力不足、市场对接不畅等“堵点”问题,“不能转”“不愿转”“不敢转”的情况依然存在。
《条例》着力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带动产业深度转型升级。在《条例》中,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等试点成果充分融入。
广东省技术经济研究发展中心研究员李金惠介绍,本次《条例》对科技成果转化的改革体现出多个亮点:全省开展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构建职务科技成果转化全流程单列管理制度体系、强化职务科技成果单列管理监管保障、鼓励创新职务科技成果转化模式、项目结余经费助力科技成果转化等。
网编:李晓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