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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合之治 善治之基:新时代基层社会治理的“三治”融合与创新

2025-03-15 来源:南方杂志社 作者:陈晓岚

潮州市湘桥区以党建为引领,着力构建自治、法治、德治系统融合的基层社会治理新模式,为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了地方智慧

◎陈晓岚(广东开放大学法律与行政学院政治学副教授)

◎本文责编/张蓓蕾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在聚焦完善社会治理体系时,强调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这一重要部署为新时代基层社会治理指明了方向,也为创新社会治理模式提供了根本遵循。广东省委把“1+6+N”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体系建设作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创新举措,写入省委“1310”具体部署。“三治”融合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有助于解决复杂的基层问题,为国家治理现代化提供可持续发展动力。

潮州市湘桥区作为粤东地区历史文化名城,在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的进程中,积极响应党中央号召,立足本地实际,探索“三治”融合的创新实践。湘桥区地处潮州市中心城区,辖5个街道、4个镇,总人口约50万,既有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又面临着城市化进程中的新问题新挑战。湘桥区以党建为引领,着力构建自治、法治、德治系统融合的基层社会治理新模式,为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了地方智慧。

党建引领,夯实基层社会治理领导力

“三治”融合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建设必须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扎实推进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湘桥区深入贯彻这一重要论述,在党建引领基层社会治理方面进行创新探索。区内构建“大党委”制,整合辖区各级党组织资源,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治理格局,发挥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创新“党建+服务”模式,通过志愿服务积分兑换项目,激励党员参与社区服务,既提升了服务质量,又增强了党组织的凝聚力。推行“直联”“双报到”机制,加强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与社区的联系,体现了党与群众血肉相连的优良传统。建立党群服务中心,作为探索文化旅游街区商圈党建的重要载体,展现了党建工作与时俱进的创新性。实施“六有”提升行动,统筹各方力量,提高群众满意度,充分发挥党的群众工作优势。彰显了基层党组织强大的领导力,有力推动了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自治”赋能,激活基层社会治理创造力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要健全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增强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实效。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人民群众中蕴含着丰富的智慧和无限的创造力。”城乡基层自治是激活社会治理创造力、提升基层治理实效的重要途径。湘桥区以“自治”赋能,培育公民参与意识,激活基层社会治理的内生动力。

一是组织赋能。湘桥区通过延伸自治组织网络,多层次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在小区,推动成立业主委员会,区、街道、社区三级协同,三个月内完成77个小区业委会组建,解决了老旧社区管理“盲点”问题;在街巷,创新性地推行“巷长制”,由居民自发推选巷长,负责协商解决纠纷和难题;在楼栋,实施“楼长制”,进一步细化治理单元。多层次的组织体系不仅为居民参与社区治理搭建了平台,还有效整合了党员、志愿者、热心群众等力量,形成了由388名网格员、128名巷长和36名楼长组成的基层治理网络,有力提升了社区治理能力。

二是平台赋能。湘桥区将传统文化与现代治理理念相结合,在社区设立“居民议事厅”,通过“提事、议事、决事、执事”四个步骤,保证了议事的规范性和参与的广泛性,议事厅是宣传政策的阵地,更是居民共商民生实事的重要平台,有效促进了基层民主协商。

三是社会力量赋能。湘桥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广泛倾听群众呼声,动员社区自治力量,精准供给社区服务。动员企业为困难户提供就业帮扶,“长者发屋”引入志愿者为老年人提供免费理发服务。为破解古城区警力有限的难题,整合党员、志愿者、热心群众等力量成立多支民间志愿队伍,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解、居民自治的良性互动。

湘桥区构建起一个全面立体的自治体系,有效提升居民参与度,激发基层治理创造力,为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奠定了坚实基础。

“法治”护航,强化基层社会治理执行力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要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城市治理顽症难题。法治社会是构筑法治国家的基础,法治在强化社会治理的执行力中发挥着关键作用。湘桥区以法治护航,发挥法治在基层社会治理中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

一是完善基层法治体系。湘桥区构建起多层次、广覆盖的基层法治组织网络。全区设立了196个人民调解组织,培养了1072名在册人民调解员,选任了1750名“乡村和事佬”和487名“法律明白人”,形成了一支高素质的基层普法调解队伍,率先成立了基层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为民商事快速维权开辟了新渠道,有效提升了基层法治的覆盖面和专业性。

二是创新矛盾纠纷化解机制。湘桥区积极探索符合地方特色的法治实践模式。磷溪法庭结合潮州传统“和”文化,设立了“和美家事调解室”,聘请妇联副主席为调解员,探索家事解纷新模式。创新性地将潮州工夫茶文化融入调解工作中,形成“茶文化六步调解法”,不仅提高了调解工作的亲和力,也增强了法治工作的文化认同感。

三是深化法治宣传教育。湘桥区采取多种形式开展精准普法活动,提升群众法治意识。湘桥区法院独角兽普法讲师团以生动方式为学生讲授法治课程,基层普法工作队伍深入企业、社区、学校开展针对性普法活动,引导群众了解与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推动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

四是强化法治保障作用。湘桥区将法治贯穿于基层治理的各个方面,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强化对校园欺凌问题的检查督办。湘桥区成功获得了“一星平安鼎”荣誉,成为全省4个获此殊荣的县(市、区)之一。

湘桥区的实践充分体现了法治在基层治理中的关键作用,为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提供了有力支撑,彰显了法治护航基层治理的重要价值。

“德治”浸润,提升基层社会治理凝聚力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要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重视发挥道德教化作用。湘桥区充分发挥德治在提升基层社会治理凝聚力中的作用,通过三种举措实现德润人心的社会治理成效。

一是文化浸润。湘桥区深入挖掘和弘扬地方文化,推进德治文化建设。在古城区开展“寻找最美古城声音”活动,通过讲述古城故事、传唱古城歌谣等方式,激发居民的文化自豪感。利用潮州非物质文化遗产,如潮州木雕、潮绣等,在社区开设传统文化课堂,既传承了优秀传统文化,又增强了居民的文化认同感和社区归属感。

二是榜样引领。湘桥区大力推进“身边好人”选树工作,评选“湘桥好人”、行业好人等先进典型和道德模范,通过媒体宣传、事迹报告会等形式,在全区营造了崇德向善的浓厚氛围。探索建立关心关爱好人的长效机制,激励更多人学习、崇尚、争当道德模范,形成崇德向善的社会正能量。

三是制度创新。湘桥区注重将德治融入制度建设中,创新推行“一约四会”制度,即制定村规民约,成立红白理事会、道德评议会、村民议事会和禁毒禁赌协会,有效规范了村民行为,促进了乡风文明。

德治浸润传承了传统文化精髓,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基层治理全过程,既凝聚了民心,又提升了基层治理的道德水平和文化内涵。

“三治”共振,铸就基层社会善治新典范

湘桥区“三治”融合的实践,既是对传统治理智慧的传承,也是对现代治理理念的创新应用。在党建引领下,通过自治激发基层活力、法治夯实治理根基、德治凝聚社会共识,初步构建起协调有序、充满活力的基层治理新格局。但面对新时代社会治理的复杂性和多变性,“三治”融合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仍需不断创新和完善。要破解治理资源整合难题,实现自治、法治、德治资源的优化配置和高效利用,创新资源整合机制,提高治理资源的使用效率;要提升基层治理的智能化水平,向智能化、精准化方向发展,加强数字化基础设施建设,培养懂技术会治理的复合型人才;要增强基层治理的韧性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提高社会治理的预见性和应变能力,建立健全应急响应机制,强化基层组织的动员能力和群众自治能力。

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不断创新治理理念和方法,进一步优化自治、法治、德治的结构性关系,探索“三治”有机统一的基层社会治理建设路径,为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注入强大动力,铸就基层善治新典范。

[本文系广东省普通高校重点领域项目“基于资源结构视角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供给能力提升研究”(2024ZDZX4049)、潮州市哲学社会科学“十四五”规划2024年委托课题《新时代健全基层社会治理体系研究》(项目编号:2024-W-06)、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国家治理现代化视域下的中国特色动员机制研究”(GD20XMK08)阶段性成果]


网编:陈地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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