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钉钉子精神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走深走实——专访省委社会工作部副部长,省信访局党组书记、局长黄志坚
全省信访系统将坚定不移、持之以恒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用心用情用力做好送上门的群众工作
◎《南方》杂志记者/杨洋 通讯员/粤信 发自广州
◎本文责编/林若川
信访工作是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把信访工作法治化纳入党中央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部署,省委十三届五次全会明确提出“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的改革部署。广东作为全国第一经济大省和人口大省,做好信访工作,事关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和谐稳定,事关全省高质量发展大局。
如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三届五次全会精神?省委社会工作部副部长,省信访局党组书记、局长黄志坚接受《南方》杂志记者专访时说:“全省信访系统将坚定不移、持之以恒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用心用情用力做好送上门的群众工作,更加有力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切实担负起信访部门为民解难、为党分忧的职责使命,不断为推动广东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走在前列增添动力、贡献力量。”
为民解难、为党分忧
《南方》杂志: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信访工作提出新的要求。请您谈一谈广东信访工作如何贯彻落实全会精神,更好地担负起为民解难、为党分忧的职责使命?
黄志坚:全省信访系统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今年以来,共依法及时就地办理群众信访事项26万余件,初次信访一次性化解率94.6%,为群众解决了一大批涉及住房、就业、养老、医疗卫生、教育、食品安全等方面的急难愁盼问题,推动化解了一大批涉“三农”、劳资纠纷、征地拆迁等相关信访问题,有力维护了群众合法权益和社会大局稳定。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作出了系统部署,首次把信访工作法治化纳入党中央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部署,列为重大改革举措,进一步明确了深化信访制度改革的着力重点,为做好信访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我们将紧紧围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进一步深化信访制度改革,不断推动新时代新征程广东信访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是着力构建“党建+信访”工作体系,坚定不移抓党建、强根基。坚持党对信访工作的全面领导,我们将进一步健全完善信访工作联席会议机制,落实市县镇三级党委政府定期研究信访工作等机制,协调推动信访问题解决,真正把党的领导落实到信访工作、信访改革的全过程各方面。大力加强信访部门政治机关建设,深入开展信访干部“全员大接访”“全员大培训”,努力锻造一支敢打硬仗、能打胜仗的信访铁军队伍。
二是大力实施“信访工作法治化强基工程”,坚定不移深改革、促法治。发扬广东敢为人先、敢闯敢试的优良传统,把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作为信访领域深化改革的重大战略任务抓紧抓实,深入实施信访工作法治化强基工程,大力推进信访工作理念、思路、办法、举措、机制等方面创新,不断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信访矛盾的水平。
三是深入开展“春雨润民心,信访解民忧”主题活动,坚定不移办实事、解民忧。聚焦群众反映的急难愁盼问题,持续加强信访问题源头治理和积案化解工作,充分发挥信访工作联席会议机制作用,推动涉集资融资、房地产、城市更新、劳资纠纷等重点领域信访突出问题有效化解。扎实推进人民建议征集工作,打造“粤汇智”人民建议专题征集品牌,推动更多群众“金点子”转化为治理的“金钥匙”。
深入实施信访工作法治化强基工程
《南方》杂志:贯彻落实省委十三届五次全会的部署,我省如何深化信访制度改革,全面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实现新的突破?
黄志坚:广东坚持把信访工作法治化摆在突出位置抓紧抓实,信访工作法治化制度体系逐步健全,信访事项受理办理更加规范高效,工作导向更加明确。接下来,我们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三届五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权责明、底数清、依法办、秩序好、群众满意”的目标,围绕“五个法治化”“四个到位”要求,坚定信心,久久为功,深入实施信访工作法治化强基工程,以钉钉子精神推动信访工作法治化走深走实、提质增效、争创一流。
一是立足于“早”,抓预防法治化。健全完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推动职能部门依法科学决策,实现从“事后处置”向“事前预防”转变。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严格落实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包案制度,推动各类矛盾发现在早、化解在小、预防在先。推进“信访超市”与综治中心深度融合,全面提升基层信访矛盾排查化解能力。搭建信访态势“晴雨表”信息系统,推动信访信息系统与“粤平安”系统深度融合,持续提升智能化、信息化水平。加强信访调解队伍建设,不断壮大信访志愿服务队伍,着力打造社会工作与信访工作相融共促的广东特色品牌。
二是立足于“快”,抓受理法治化。精心打造来访接待“暖心接访”和信件受理办理“连心信使”服务体系,坚持及时、全面、准确登记信访事项,精准转送交办,做到登记告知、甄别转送、跟踪办理“三个到位”,确保各类信访事项依法有序运转,让信访群众“心里有底、脚下有路、手里有单”,切身感受到信访工作法治化的温度。
三是立足于“实”,抓办理法治化。紧紧围绕预防在前、调解优先、运用法治、就地解决的实践要求,认真落实信访工作法治化“路线图”,做实受理办理、转办督办、复查复核、监督问责、秩序维护等程序环节,推动形成“受理部门负责程序推进、办理部门负责实质解决”工作格局,确保群众的每一项诉求都有人办理、群众的每一项诉求都依法推进。从严从实开展信访业务规范化评查,着力纠正有关职能部门办理程序不规范、超期办理、实体处理不到位等问题,严格信访事项办理程序,不断提升信访事项化解质效。
四是立足于“严”,抓监督追责法治化。充分发挥信访督查专员、督查员作用,通过实地督导、带案督办、专题调度等方式,指导推动各地各部门压实责任、改进工作。推动信访监督与纪检监察、巡视巡察、干部监督等相贯通,认真履行“三项建议”职责,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
五是立足于“稳”,抓维护秩序法治化。坚持情理法相结合,强化法治宣传教育,向信访人讲清楚依法信访的程序和违法行为承担的后果,依法依规对信访人滋事扰序、缠访闹访等行为进行处理,引导群众依法逐级信访。同时,积极探索建立法治信访生态相关制度机制,在全社会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环境。
推进信访督查专员制度
《南方》杂志:信访督查专员制度是广东信访体制机制改革的一项重要成果,迄今已施行20年。信访督查专员在信访工作中发挥了什么重要作用?
黄志坚:2004年,根据当时信访工作形势需要,省委决定建立信访督查专员制度,开创了全国先河,迄今已经走过了20个年头,在创新完善中不断焕发出新的时代光彩,成为广东信访制度改革的鲜明标识,并作为一项重要的创新成果和工作要求写入了中共中央、国务院《信访工作条例》。2004年至今,已有80批755位副厅级领导干部和18批178位年轻处级干部从省直机关、高等院校、省属企业等单位到省信访局担任信访督查专员和督查员。20年来,历任信访督查专员和督查员厚植为民情怀、担当尽责,督促推动化解了一大批群众反映强烈的信访突出问题,提交了500多份有针对性的调研分析报告,有力维护了群众合法权益、促进了社会大局稳定。
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广东将坚持把信访督查专员制度作为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的重要抓手,更好推动新时代广东信访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是打造锤炼干部能力作风的重要平台。进一步健全完善信访督查专员制度,突出问题导向和实践导向,通过“走出去+沉下去”双向赋能,引导信访督查专员在信访工作实践中增强群众工作本领,不断提升服务中心大局、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保障社会安全稳定的能力和水平。
二是打造化解信访矛盾的重要力量。推动信访督查专员深入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发扬“真督实督严督”优良作风,履行“三项建议”职责,做到督查一件、跟踪一件、化解一件,全力以赴解决好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把党的关怀温暖送到人民群众的心坎上。
三是打造改进工作完善政策的重要参谋。充分发挥信访工作反映社情民意的重要窗口作用,推动信访督查专员在下基层、督案件、办实事的过程中,紧紧围绕党委政府关心、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积极开展破解复杂难题的对策性调研、典型案例的解剖式调研、推动落实的督查式调研,及时提出有价值的意见建议,为省委、省政府更好掌握社会动态、科学民主决策提供参考。
网编:周丽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