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驻镇帮镇扶村可为城乡融合提供强劲动力——专访中国社科院农村环境与社会研究中心主任王晓毅
广东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不仅仅是帮扶方式改变,而且是与乡村发展的策略转变相适应的整体转变,放在全国来看将具有示范和借鉴价值
◎采访整理/《南方》杂志记者 叶石界
◎本文责编/郭芳
编者按
去年6月以来,广东创新性开展驻镇帮镇扶村工作,在实践中不断摸索,书写了乡村振兴的新篇章。放在全国来看,其有着怎样的探索意义?如何更好地前行?且来听听专家的说法——
去年6月以来,广东省委、省政府创新开启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工作,将之作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主抓手、主平台。广东将帮扶重点从村一级提升到镇一级,既是对历史的延续,也是一种创新。
首先它是驻村帮扶的延续。因为不管是驻村帮扶还是驻镇帮扶,其目标都要落实到村民。此外,帮扶提升到镇一级,并非不要对村的帮扶,而是要更好地帮扶村,发挥镇的带动作用。帮扶的效果要体现到村,许多帮扶项目也还是要根据需要落实到村。
其次它是一个创新。因为这一政策与农村发展新阶段的特征相适应。当前的乡村振兴越来越不是单纯的农村产业发展问题。在城乡融合理念下,镇已经成为带动农村经济发展、辐射乡村公共服务的枢纽。完善镇的功能和增强辐射作用,对于完善乡村公共服务,提升乡村发展能力,有着重要的作用。
当前,国家提出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提高县城辐射带动乡村能力,促进县乡村功能衔接互补。广东开展驻镇帮镇扶村工作的“五大提升”任务中,其中两个分别是提升镇村公共基础设施水平、提升镇域公共服务能力,这就为县城城镇化辐射乡村提供很好的纽带。
不同地区的县城承担着不同的功能。一些地广人稀的县城,由于村庄偏远,难以对农村提供服务功能,其辐射范围有限;一些人口稠密地区的县城,已经高度城市化,与乡村的经济和社会联系已经很弱。从推进城乡融合、提升乡村公共服务水平来看,镇具有特殊的作用。
如果我们简单地看一下美国的乡村,就可以发现,镇在提供公共服务、满足人们的社交需求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关于传统中国乡村的研究也发现,以集市为代表的小镇,为周边的农村提供了许多经济和社会服务功能。公共服务、经济活动甚至社会交往,往往都不是一个村庄所能满足的,提升镇对乡村的服务和辐射能力,是融合城乡的重要渠道。从这个意义上说,广东驻镇帮镇扶村可为城乡融合发提供一个强劲的推动力量。
因此,我认为,驻镇帮镇扶村不仅仅是帮扶方式改变,而且是与乡村发展的策略转变相适应的整体转变。
从组织形态看,组团式帮扶也是很好的探索。单一单位帮扶一个村,有两个困难:第一个困难就是单一单位的能力无法满足村庄的所有需求;第二个困难是有些单位帮扶能力强,有些单位帮扶能力弱,对村庄的支持力度就不同。
将帮扶范围提升到镇,减少了目标单位,这为“组团式”帮扶提供了可能。“组团式”帮扶发挥不同帮扶单位的优势,满足村庄的多样性需求,可以有效提升帮扶效果,特别是科技特派员、金融助理、志愿者等方式,过去有许多成功经验,现在把它们集中在驻镇帮镇扶村的体系中,应该说是一个很有意义的尝试。
广东驻镇帮镇扶村工作还在探索当中。在下一步工作中,建议还需要继续把握好三个方面。
一是不能偏离驻镇帮镇扶村的目标,即提升镇对村的服务和辐射能力。虽然驻在镇上,但是其成效仍然要体现在到村到户。所以驻镇帮镇扶村要补镇域短板,更要通过镇的服务和辐射,让周边乡村得到发展。在这个目标下,要避免将驻镇帮镇扶村仅仅做成小城镇发展,让小城镇把乡村的人口掏空。驻镇帮镇扶村,要合理规划镇域,更好地实施村级发展。镇里的发展项目也要以服务乡村为目标,通过镇的辐射作用,让农民享受更便捷、更高质量的公共服务。
二是要通过有效的考评,将乡村振兴的目标纳入驻镇帮镇扶村的考核中,从而使驻镇帮镇扶村真正促进乡村振兴。
三是在组团式帮扶中,要特别重视责任的落实,避免“三个和尚没水吃”的现象出现。驻镇、组团和强化责任,这三者密切联系,共同发挥作用。三者有效结合,放在全国来看将具有示范和借鉴价值,特别是人口密度相对较大、镇村距离较近和交通比较便利的地区,示范意义尤其突出。
网编:陈冰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