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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商交往要讲“道”

2019-10-21 来源:南方杂志 作者:申国华

  

  正常的官商交往,不仅应该而且还要提倡。这既是职责所系,也是社会所需。但这种交往要时刻把握好分寸,不能破底线、碰红线

  ◎申国华

  ◎本文责编∕蒋玉

  据云南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中共云南省委批准,云南省纪委监委对云南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原副主任委员、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原主任和正兴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从媒体报道发现,和正兴严重违纪违法的问题中有一条:“与不法私营企业主沆瀣一气,大搞权钱交易……”也许,有人要问:官员和商人能不能交往?答案是肯定的。但,官员和商人交往要讲原则,要走正道,而不能走歪门邪道,更不能沆瀣一气,大搞权钱交易,以权谋私。

  其实,干部与其他人一样,读书学习、工作生活及其个人成长都需要周围很多人的帮助和支持。参加工作直至走上主要领导岗位,虽然手中可能握有一定权力,却仍然需要领导和同事们的帮助和支持。而且,干部的职责、权利和义务以及社会属性都决定了其必然要与他人发生直接和间接的联系,不可能过世外桃源式的生活。干部与商人开展正常交往,定期听取民营企业家和个体户对党的政策、政府工作的意见建议,还有助于改进工作、推动地方经济健康发展。且不说“三个臭皮匠顶一个诸葛亮”“三人行必有我师”,仅仅民营企业家、个体户对制约地方经济发展瓶颈的真知灼见可能都需要相关部门认真研究一番。所以,干部与商人之间的正常交往应予以肯定,至少不能戴上有色眼镜看人,进而横加干涉或者指责。

  然而,干部与商人的交往要走正道、讲原则。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面对纷繁的物质利益,要做到君子之交淡如水,‘官’‘商’交往要有道,相敬如宾,而不要勾肩搭背、不分彼此,要划出公私分明的界限。”总书记的教诲振聋发聩、意味深长。现实生活中,干部与他人交往,做到不逾规越矩可能还比较容易,而与一些商人特别是少数善于投机钻营的商人交往,却往往像“温水煮青蛙”一样逐渐被腐蚀、被围猎乃至被拉下水。类似事例并不鲜见。云南省委原书记秦光荣与不法私营企业主沆瀣一气,肆无忌惮聚钱敛财,大搞权钱交易;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向力力与不法私营企业主勾肩搭背,大肆收钱敛财、大搞权钱交易,等等。最终,这些官员都为自己的行为付出沉重代价。

  也许,一些干部与商人交往之初还能保持高度警惕,思想上还绷着纪律这根弦。但随着时间推移尤其是交往的深入,防备心理可能就会慢慢放松甚至勾肩搭背、不分彼此。这些绝非危言耸听。因为干部既有社会属性还有自然属性,也有七情六欲,也想过上美好幸福的生活。而有的商人为了满足个别领导干部的欲望,不惜斥巨资雇保姆、养“小蜜”、购别墅、买豪车供其享乐。从表面上看,一个人有钱,一个人有权,双方“珠联璧合”,各取所需。但实质上,此时距离出问题已为时不远了。正因为金钱的腐蚀性,已麻痹了这些领导干部的思想和神经,攻破了思想防线和心理防线,与商人称兄道弟,甚至为了不法商人的利益,将原则底线搁置一边,大搞权钱交易,在错误的道路上越走越远。

  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不法商人讲究的是经济效益最大化,任何一笔经济投入都需要成倍的产出,他们想方设法接近干部、围猎干部,目的是让干部为他们“创造”更多的经济效益。而对于干部而言,如果不分青红皂白答应他们的诉求,与“玩火”相比有过之而无不及。所以,与商人交往,从一开始都要保持清醒头脑,坚持原则,坚守纪律底线,增强规矩意识,在纪律和法律规定范围内为他们创造良好的经商环境,坚决防止与不法商人沆瀣一气,肆无忌惮聚钱敛财,大搞权钱交易。

  “官”“商”交往要有道。正常的官商交往,不仅应该而且还要提倡。这既是职责所系,也是社会所需。但这种交往要时刻把握好分寸,不能破底线、碰红线。

网编:卢志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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