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杂志 深度凝聚力量
首页
往期
南方
杂志简介
单位公告
官方媒体

科技立法,护航广东自主创新行稳致远——专访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党组书记、厅长王瑞军

2020-01-13 来源:南方杂志 作者:郭芳 史成雷

  新修订的《广东省自主创新促进条例》自2019年12月1日起施行,多条规定具有首创性和示范意义。《条例》的修订出台是广东科技立法工作的一件大事,通过立法引领促进自主创新,为广东创新发展、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南方》杂志记者∕郭芳 史成雷 通讯员∕陈锡强  发自广州

  ◎本文责编∕郭芳

  创新是第一动力。

  对于广东创新转型,习近平总书记殷殷嘱托。“攀登世界科技高峰的必由之路是自主创新。”“要有志气和骨气加快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和实力,努力实现关键核心技术自主可控,把创新发展主动权牢牢把握在自己手中。”2018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时强调。

  近日,广东在自主创新方面进行了率先探索。增加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和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相关内容、首次以立法形式明确面向港澳建立省级财政科研资金跨境使用机制、首次在立法层面对产权激励进行原则性规定……新修订的《广东省自主创新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19年12月1日起施行,多条规定具有首创性和示范意义。

  《条例》为何要进行修订?修订的主要内容和特点是什么?《南方》杂志记者就此专访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党组书记、厅长王瑞军。

  适应新形势新需求,《条例》修订正当其时

  《南方》杂志:作为全国第一部自主创新地方性法规,《条例》自2012年3月1日实施以来,在引领和推动广东自主创新工作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这次所作的新一轮修订是在什么背景下进行的?

  王瑞军: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创新驱动发展工作,陆续出台了一系列重大改革举措。《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和《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分别提出深化粤港澳创新合作,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以深圳为主阵地建设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等要求。

  省委、省政府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出台系列政策文件,就加快建设科技创新强省、促进自主创新等不断推出改革创新举措并取得显著成效。但同时,广东在加强基础和应用基础研究、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提高科技成果转化效率、强化科研诚信和科研伦理管理等方面仍然存在不少短板和问题。

  广东早在2011年11月就制定了《广东省自主创新促进条例》,当时是全国第一部规范自主创新促进活动的地方性法规,对促进我省自主创新起到了良好的引领推动作用,也在全国产生了良好的示范作用。《条例》施行多年后,形势发生了较大变化,与国家和省委的部署要求相比,《条例》部分内容已经滞后,与形势发展不相适应,及时对《条例》进行修改完善十分必要。在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在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条例》修订实施,这既是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有关部署要求的重要体现,也是适应广东新时代自主创新迫切需要和改革实践要求的必然选择。

  系统修订《条例》,为广东创新驱动发展提供坚实的法制保障

  《南方》杂志:这次修订《条例》是一次系统性的重大修订,主要对哪些内容进行了修订?

  王瑞军:这次《条例》修订按照“全链条、抓重点、强特色、保底线”的思路原则,深刻把握科技进步和自主创新规律,深入总结广东科技体制改革实践经验,重点解决制约我省自主创新的关键因素,着力营造有利于自主创新的良好环境。

  《条例》修订保持了原有的篇章结构,共新增20条,删除15条,修改49条,修订后的《条例》共7章77条。主要修改内容有以下五个方面:一是助推粤港澳大湾区和深圳先行示范区建设。《条例》明确省政府应当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和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优化创新体制机制,加强科技创新合作,促进创新要素便捷流动和国际创新资源有效集聚,建设国际科技创新中心,以深圳为主阵地建设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同时,《条例》首次以立法制度的形式明确面向港澳建立省级财政科研资金跨境使用机制,要求完善大湾区知识产权跨境保护、信息共享和有效流通等合作发展机制,规定了大湾区创新型人才公共服务衔接、联合引进和培养人才等。

  二是加强基础研究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条例》从完善投入体系、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布局建设省实验室和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等方面进行系统规定,一方面明确政府责任,规定省政府设立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资助基础研究和科学前沿探索,促进原始创新能力和关键核心技术供给能力提升,同时明确创新重大项目形成机制和管理方式,强化企业对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的主体作用,组织实施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要求加强广东省实验室、高水平创新研究院等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另一方面注重引导各方力量对自主创新活动的参与,明确支持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企业和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联合设立有关基金,鼓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加大财政投入,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积极投入,资助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和科学前沿探索。

  三是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激励机制。《条例》明确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和企业可以依法实行产权激励,对于利用财政性资金设立的科研项目所形成的职务创新成果,在不影响国家安全、国家利益、重大社会公共利益的前提下,可以由项目承担单位与科学技术人员依法约定成果使用、处置、收益分配等事项;利用本省财政性资金设立的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对于企业、其他社会组织委托的科研项目,可以根据合同约定成果归属、使用、处置和收益分配等事项,给予科学技术人员奖励和报酬。

  四是规范科研人才评价标准。《条例》专门规定,省政府及其相关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基础前沿研究、社会公益性研究、应用技术开发和成果转化等活动的不同特点,完善科学技术人才分类评价标准。有关单位应当将自主创新成果转化与产业化情况作为科学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岗位聘用、项目申报和成果奖励的依据。

  五是简化科研项目管理。《条例》明确规定政府有关部门应当简化办事程序、提供便捷服务,科研项目主管部门应当简化自主创新项目申报和过程的管理,减少项目实施周期内的评估、检查、审计等活动。同时为体现对劳务费管理予以“松绑”,删除了原条例中有关人力资源成本费比例限制的规定,明确利用本省财政性资金设立的自主创新项目,承担项目人员的人力资源成本费可以从项目经费中支出,且比例不受限制,只要不违反国家和省有关事业单位与国有企业绩效工资管理等规定即可。

  《南方》杂志:这次《条例》修订的主要特色是什么?

  王瑞军:《条例》修订是一次系统性的重大修订,在自主创新的立法目的、立法导向、基本概念、思路定位和工作重点等方面都作出了较大调整,特别是调整立法目的,强化创新是第一动力;调整立法导向和思路,由重视成果转化转向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关键核心技术自主可控与产学研合作引进创新资源三者并重;凸显广东自主创新发展特色,不断探索先行先试等,为我省创新驱动发展工作提供了坚实的法制保障,为科技立法提供了经验和范例。

  大力宣传贯彻《条例》,营造促进自主创新良好氛围

  《南方》杂志:省科技厅作为《条例》修订和实施的牵头政府部门,在推动《条例》宣传贯彻方面有何思路举措?

  王瑞军:我们将带头宣传贯彻好《条例》,大力推动《条例》广为人知、深入人心、落到实处。一是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强化自主创新依法行政。积极推动按《条例》开展自主创新工作,督促各级科技主管部门切实履行职责,积极协调各职能部门形成工作合力,积极配合省人大等部门做好《条例》执行情况督促检查,推动《条例》有效贯彻实施。二是扎实开展学习培训,广泛开展《条例》宣传解读。采取点线面相结合、线上线下相结合、面上宣传与精准推送相结合等方式,面向各类创新主体和广大科技人员深入开展《条例》宣传培训,进一步营造促进我省创新发展的良好法治环境和浓厚氛围。三是带头贯彻落实《条例》,加快提升我省自主创新能力。近年来,我们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1+1+9”工作部署,着力构建形成覆盖科技创新“全过程、全链条、全要素”的广东科技创新体系,有力支撑我省区域创新能力持续位居全国前列,2017年以来连续三年排名全国第一。

  下一步,我们将以《条例》修订实施为契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十二届八次、九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和深刻把握推动建设粤港澳大湾区、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广州实现老城市新活力与构建“一核一带一区”区域发展新格局互促共进等重大机遇,把深入贯彻落实《条例》与推进全省创新驱动发展工作紧密结合,进一步创新思路举措,完善科技创新体制机制,大力加强基础研究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大力推动高新区和高新技术企业高质量发展,着力打造创新人才高地,不断优化创新生态环境,进一步强化科技创新体系和创新能力建设,为建设科技创新强省,实现“四个走在全国前列”、当好“两个重要窗口”作出积极贡献。

网编:陈冰青

本网站由南方杂志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0-87373397 18122015029 nanfangzazhi@163.com

备案号:粤ICP备10025432号 | 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

粤公网安备 44010402002257号

中共广东省委主管主办·南方杂志社·深度凝聚力量

Copyright 南方杂志社 All rights reserved 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