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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腕“打伞”,扫黑除恶常态化

2021-03-15 来源:南方杂志 作者:石静莹

  为期3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胜利收官,但并不意味着扫黑除恶工作的结束。中共中央明确提出,要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当前,广东省各地市正在建立“扫黑”“打伞”长效机制

  ◎《南方》杂志记者∕石静莹 通讯员∕钟纪宣 深纪宣 新纪宣 发自广州、深圳、中山等地

  ◎本文责编∕张蓓蕾

  “真是为我们老百姓办了一件大好事!”近日,中山市纪委监委收到两封来自该市西区沙朗果菜批发市场商户的感谢信,感谢市纪委监委查处了盘踞市场21年的郑氏兄弟黑社会性质组织及其保护伞。

  依靠暴力威胁及保护伞庇护欺压百姓的黑恶势力终究要为其罪恶行为埋单。中山市纪委监委雷霆出击,在充分掌握郑氏兄弟黑恶势力犯罪事实后,将充当“保护伞”的公职人员吴某友、吴某明“斩落马下”,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以郑氏兄弟为首的22名黑社会性质组织人员全被立案侦查,其中12人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这是广东纪检监察机关扫黑除恶、“惩腐打伞”的鲜活例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省纪检监察机关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的重要指示精神,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人民至上、铁腕“惩腐打伞”,推动基层政治生态持续净化,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明显提升。

  为期3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胜利收官,但并不意味着扫黑除恶工作的结束。中共中央于2020年底印发的《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明确提出,要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

  当前,广东省各地市正在建立“扫黑”“打伞”长效机制。

  全力打“伞”破“网”

  2018年1月,党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自此拉开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序幕。

  省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政治任务,必须严明政治纪律、压实政治责任。”

  在省纪委监委的督促带动下,各地级以上市纪委监委主动扛起“惩腐打伞”政治责任。针对个别地市纪委监委落实扫黑除恶责任不力等问题,省纪委监委采取督导考核、约谈提醒等方式,层层传导工作压力,着力解决“上热下冷”问题。

  针对有的“保护伞”官位高、后台硬,个别基层办案单位存在不敢、不会、不想办案等问题,省纪委监委明确重大典型案件都要有领导包、有专班查的要求,实行包案直查督办,集中全力突破大“伞”深“网”。省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结合蹲点调研,督导联系地区“惩腐打伞”工作,各监督检查室和审查调查室也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包案直查督办。

  其中省纪委监委有关领导包案查办的深圳陈永森涉黑组织,共挖出27名涉黑涉恶腐败和充当“保护伞”的公职人员。

  针对该涉黑组织长期危害一方而未被查处的问题,深圳市纪委监委成立打“伞”专案组,全力深挖彻查,一举打掉并连根拔起这个涉黑涉恶团伙及其背后的“保护伞”。

  “你们打掉这个涉黑团伙,真的是为人民伸张了正义,为百姓扫出了一片朗朗青天!”该涉黑组织及背后“保护伞”被铲除后,一名外省籍女事主感慨道。

  十几年前,她怀揣创业梦想来到深圳,在福永街道投资100多万元开办一家小企业,但创业不久即遭遇噩梦:陈永森涉黑组织成员不断通过滋扰、逼迫等手段索取“保护费”,最终企业被逼倒闭。

  “对干扰阻力大、涉及干部多的重大案件,由省纪委监委牵头,组建跨地区跨部门的联合专案组,交叉审查重要涉案人。”省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攥指成拳,协同办案,让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发挥最大的作用。

  省纪委监委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机制作用,会同省公安厅建立协同办案工作机制。广州市纪委监委在查办白云区太和镇园夏村党支部原书记刘杜棋涉黑案件中,与公安机关组成联合办案组,通过交叉审讯、联合审讯等方式深挖彻查,共挖出14起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

  聚焦民生实事

  扫黑除恶这场战役打响以来,全省各地市纪检监察机关把“惩腐打伞”作为全面从严治党和反腐败斗争向基层延伸的重要战场,与“打虎”“拍蝇”,推进基层正风反腐等工作同部署、同推进。

  广州市原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苏泽群,清远市原副市长、公安局局长贝冰等11名厅级“保护伞”被打掉,汕头谢培忠、清远丘柏良等一批伤民害民的“村霸”被严惩,肇庆陈泽湖、中山郑再辉等一批为非作歹的涉黑组织被铲除。之前惧怕丘柏良黑恶团伙报复的清远佛冈一对夫妻终于结束了在外东躲西藏的日子,回到村里安心生活了;一度被“菜霸”郑再辉团伙控制的中山西区蔬果市场的菜价终于降下来了,又恢复了昔日的热闹景象……

  黑恶不扫,民心难安。

  广东纪检监察机关将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基层“拍蝇”紧密结合,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现在我们村的农贸市场卫生搞得很好,价格也公道了,我再也不用山长水远坐车去其他地方买菜买肉了。”江门市新会区沙堆镇梅阁村村民陈伯表示。

  陈伯有了更好的生活环境,得益于新会区纪委监委联合有关部门,成功将盘踞在梅阁村周边、以蒋秾达为首的涉黑犯罪团伙及其“保护伞”打掉。

  针对该市场背后反映出来的监管不严、制度缺失等问题,新会区纪委监委做好“后半篇文章”,分别向沙堆镇和区农业农村局等有关部门发出监察建议书,要求认真开展案件剖析和警示教育,加强市场监管、堵塞监管漏洞。

  在此基础上,各级纪委监委不定期公开通报曝光基层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以案释法明纪,强化震慑。

  建立长效机制

  中山市摸排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310件,立案查处235人,党纪政务处分194人,移送司法机关27人,先后以雷霆之势拔除了市委政法委原副书记、沙溪镇党委原书记胡永康,市公安局党委原副书记、政治处主任欧阳锦年,中山市公用集团原董事长何锐驹等级别高、影响大的“保护伞”。

  这是扫黑除恶专项行动三年以来,中山市“惩腐打伞”的“成绩单”。在此基础上,如何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来之不易的反腐成果,将是今后的重要任务。

  据中山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介绍,自2018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中山市纪委监委“紧盯涉黑涉恶重大案件、黑恶势力经济基础、背后‘关系网’‘保护伞’不放,在打防并举、标本兼治上下功夫”。

  针对案件中暴露出的行业性、系统性和区域性突出问题,注重用好用足纪检监察建议书,督促存在涉黑涉恶及“保护伞”问题的部门和镇区迅速整改,建立长效机制。

  专项斗争开展以来,中山市已发出纪律检查建议书2份、监察建议书12份、提示函及提醒函84份,推动公安、市场监管、国资等系统建立完善一批规章制度。

  中山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将坚持把“惩腐打伞”纳入全市纪检监察工作全局谋划推进,不断完善制度性文件,巩固深化“惩腐打伞”斗争成效。

  随着专项斗争向纵深推进,黑恶势力的隐蔽性越来越强。扫黑除恶不能一扫了之,也不可能一劳永逸。

  广东省纪检监察机关通过巡视巡察、专项督导、明察暗访等方式,压实整改责任、检查整改质量,明确将落实扫黑除恶整改责任情况纳入巡视巡察内容。

  为进一步提高扫黑除恶“惩腐打伞”的群众知晓率、参与率,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氛围,纪检监察机关积极宣传扫黑除恶,增强了群众的参与度。

  例如,云浮市云城区纪委监委在社区、集市开展扫黑除恶主题宣传活动。此次活动通过悬挂横幅、发放宣传彩页、答题赢奖品等方式,向小区居民和商铺经营者宣讲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意义和有关知识,鼓励群众积极举报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腐败和充当“保护伞”的问题线索。

  省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坚持斗争决心不动摇、深挖彻查不松劲、依法严惩不含糊,坚定不移“惩腐打伞”。

网编:陈冰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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