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乡村振兴中要重视人的全面发展
“三项工程”对乡村劳动者职业技能提升具有重要意义
把乡村社会的人的全面发展作为测量乡村振兴的一把精确尺子,更符合乡村振兴和马克思主义的本意
◎刘义强(暨南大学侨乡治理与乡村振兴研究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本文责编/林若川
党的十九大报告站在我国新时代改革发展的关键点上,在我国已经快速实现城市化和工业化发展的背景下,再次重申“三农”问题对我们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基础性意义,认为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必须始终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为此,党中央奏响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伟大号角。今年4月29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以国家法律的权威性继续做出庄重政治承诺。随着我国顺利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开启乡村振兴的新征程就成为党和国家治国理政的重中之重。
随着全国各地陆续规划发布地方版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和实施细则,我们可以看到围绕乡村振兴的五大目标,即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新的实践探索和创新模式不断涌现。但在考量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基本进程中,一方面有形的农业产业状况、乡村居住条件、农民收入水平以及乡村生态环境等易于测量,作为显性指标自然是应该的。但基于我国乡村社会发展程度千差万别,地理、气象环境各不相同的现状,把乡村社会的人的全面发展作为测量乡村振兴的一把精确尺子,更符合乡村振兴和马克思主义的本意。为此,我们需要正确理解并高度重视乡村振兴中的人的全面发展。
扩展乡村振兴程度:提高农民的技能,激发发展的潜能
人的全面发展,首先就是实现社会总体人群的发展不以牺牲一部分人的发展为代价,而是致力于提高在现代化进程中处于弱势地位的农民的技能,激发发展的潜能,并为其参加物质生产劳动和精神文化活动提供广阔的空间。
马克思主义的经典作家一贯认为,人是社会实践的主体,既被历史和现实社会不断塑造,又在推动社会进步中不断实现自身的发展。马克思提出要实现“一切人的自由发展”,从而构建“自由人联合体”。建设什么样的社会、实现什么样的目标,人是决定性因素,人的发展也是测量发展成果的根本尺度。
在现代化的前半场,传统农业部门的劳动生产率提高速度远远赶不上现代工业部门,农民群体又缺乏有效学习新劳动技能和知识的渠道,使得其潜能发展和技能提升十分有限。改革开放以来,大量农民洗脚上田,从事新的制造业和商业,赢得了十分精彩的华丽转身,成为中国改革奇迹的创造者。但是,仍有更多的农村居民由于远离现代产业中心、缺乏必要的新劳动技能而被局限在传统的低效农业劳动体系以及收入水平低、技能单一的制造业体系中,“自由发展”的可能性受到较大的制约。
因此,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中,我们需要着眼于人的技能构建和知识提升问题,以新时代知识型农民和大国工匠培养为目标,在系统补足增强农村地区基础教育水平的基础上,通过为广大农村居民提供各种形式的技能训练和培养,直接带动农民实现就业创业,促进农民全面发展、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从而推动实现乡村振兴。必须紧跟农村发展步伐,挖掘培养乡村能工巧匠,充分发挥其带领技艺传承、产业发展、带动群众致富的作用,让他们在乡村振兴的大舞台上发挥主力军作用。尤其是要高度重视对农村弱势群体的辅助培训和技能提升,使他们成为更加自信的乡村建设者和财富创造者。这样,才能让乡村社会从人才的失血状况转变为新村建设和发展人才的汇聚之地,乡村振兴才具有了坚实的基础。测量乡村振兴的程度,就是要看乡村居民是否真正有效提升了这种才能和技能的成长发展能力,进而获得了更大程度的劳动自由和发展自由。
挖掘乡村振兴深度:重建乡村社会的精神和文化共同体
改革开放以来,农村社会由于产业不张、人才外流、资金流失以及由此造成的物质发展差距,相对城市而言,其文化和精气神处于不断消散的境地。这导致当城市化和工业化到了今天,全社会寻求乡愁,重新产生对传统文化,尤其是其主要载体乡村传统文化的欣赏和需求的时候,乡村社会自身却处于文化共同体发展的艰难时刻,乡村文化和传统的精气神阻滞不通,乡村居民和社会自认低其他群体一等。因此,人的全面发展应该致力于重建乡村社会的精神和文化共同体,打通乡村中国的精气神,建设农村社会的文化自信心和自豪感。
随着我国农村发展进入一个全新的阶段,农民如何应对时代的变化,发展出适应现代社会需求的文化体系,亦即农民文化重建的问题,关系到转型国家的政治稳定与经济持续发展。在乡村振兴战略的推进中,应深入挖掘传统农耕文化蕴含的优秀思想观念、人文精神和道德规范;在现代农业和产业体系发展的同时,融合现代需求与传统文化,实现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不断赋予其时代内涵和表现形式,逐步增强文化自信。
这不仅需要注重乡村公共文化设施的建设、文化资源的保护以及文化产业的发展,还需要深入挖掘乡村和地方特色文化符号和历史资源,盘活地方和民族特色文化资源,促进乡村文化资源与现代消费需求有效对接,让“国潮”的精神追求在乡村社会中得到最大程度的释放,从而不仅丰富农村居民的社会关系和文化精神生活,也为整个民族保留下不断回到历史文化血脉的源头来找到文明根性的文化载体。测量乡村振兴的深度,应该着眼于观察乡村社会的文化发展和自信心建设。
加大乡村振兴力度:加快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是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要求,是国家现代化的重要标志。新时代乡村振兴,应该以消除城乡居民权利的失衡和阻碍为重点,让农村居民进得了城,让希望回乡创业生活的城里人住得了村。
改革开放以来,我们率先推进农村改革,农村面貌发生巨大变化。近年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农业基础地位得到显著加强,农村社会事业得到明显改善,统筹城乡发展、城乡关系调整取得重大进展。同时,由于欠账过多、基础薄弱,我国城乡发展不平衡不协调的矛盾依然比较突出,加快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意义更加凸显、要求更加紧迫。
我国城乡发展不平衡不协调和二元结构的现实是我们开展乡村振兴必须面对的基本情况,更是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的一个重要障碍。离乡进城的农民工难以在城里进得来、住得下、融得进、能就业、可创业、可成家,阻滞了进一步释放农村既有资源要素的合理聚集。推动乡村振兴,决不能脱离工农城乡关系的调整和转变而谈乡村振兴。最紧要的是改变过去城乡二元的国土空间规划和资源配置机制,建立城乡一体化的国土空间规划和居民权利体系,逐渐实现农业转移人口顺利进城、顺利安家。
要逐步打开农村向城市开放权利的空间。乡村的资源和要素存在大量闲置,形成了权利错配。隔城市于乡村之外的所谓保护,在过去曾经发挥过稳定乡村社会的作用,但随着乡村振兴和进一步城镇化的推动,它的负面影响越来越大,最终导致了乡村发展资源的匮乏和人才的缺失。测量乡村振兴的力度,必须着眼于城乡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改革和创新,让城归城、乡归乡,各得其所而各享其利。
当下,我们正处于工农城乡关系大变革的历史性时刻。建立科学精准的乡村振兴认识和评价体系,是开展工作的基础。人的全面发展是我们党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产物,更是马克思主义的根本要求。我们应以更大的改革力度和创新精神,紧扣人的全面发展目标,实现乡村振兴的历史性跨越。
网编:陈冰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