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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一篇作品没有了作者

2019-01-28 来源:南方杂志 作者:殷立飞

 

  当越来越多的作品没有了作者,这种现象越演越烈时,我们除了表示强烈批评,还需从学理上去重新思考一下,我们今天该如何建立一套符合人类整体传播行为的传播伦理?

  ◎殷立飞

  ◎本文责编/曹建民

  对于一个媒体人而言,署名这事再平常不过了,几乎写过的文章、编辑的文章都牵涉到署名一事。有时候,也正是由于过于稀松平常,就会马虎大意,我就曾听说将作者名署错,甚至漏署作者名的情况。特别是在互联网和人工智能抓取大行其道的今天,文章转来转去,搬进搬出,将作者名漏掉的事,那就更是屡见不鲜。我有几个写文章的朋友,就多次遇到过这样的事。

  其实,历史上也发生过很多作者与作品署名的故事。先说一个发生在汉朝末年的故事—张松献图。读过《三国演义》的人都知道,张松在给刘备献图前,本来是想去抱曹操大腿的,没想到正是意气风发的曹操怠慢了他,惹得他恼羞成怒。张松在无意间看到曹操撰写的《孟德新书》后,为了报复曹操,张松谎称这书是战国无名氏所作,蜀中三尺小儿都可背诵,凭借自己超强的记忆力,一字不落地背出了《新书》,害得曹操误以为是古人和他英雄所见略同,才会和战国人所撰雷同,一羞之下便烧了《孟德新书》。曹操一世英明,为何能被张松蒙蔽?讲来讲去,还是一个署名权的问题,曹操明知《新书》是自己所作,还在“新书”前加了“孟德”二字来表明主权。可是,在这本书还没有全球发布前,竟然遇到张松能倒背如流,这个大新闻不传开才怪了。这就等于是为张松口中的“无名氏”开了一场发布会。“署名”已被抢注,在那个举证困难的时代,浑身是口也莫能辩说。这个故事说明,署名很重要,不光要署在书上,还要署到读者的脑海里。

  同样是有关《三国演义》,还有一段好玩的故事。明末清初,努尔哈赤、皇太极都好读《三国演义》,于是派人将《三国演义》翻译成满文,作为“机密件”下发给满洲将领阅读。对汉文化不了解的满洲将领根本就不知道罗贯中是谁,也不知道这是一本明朝人写的小说,却如获一道秘不可宣的韬略兵书,个别将领还拿《三国演义》里面的韬略来向汉人炫耀,没想到汉人也竟然知道里面的韬略,弄得好不尴尬。这个故事和张松献图,实际上都具有相同的逻辑。曹操之所以闹出那样的笑话,主要是太看重名节,而缺乏对文章的自信,好似一个理想主义者。而满洲将领之所以闹出这样的笑话,主要是他们的实用主义思维,只将《三国演义》看作是一本韬略书,看重书中内容,而忽视了作者。不管是曹操,还是满洲将领,闹出这样的笑话,根本上就是在作者与作品之间,偏废了其中一方所致。

  作品有作品的历史,作者署名也有作者署名的历史。在中国的传统文化中,早期的作者署名和作品是融合在一起的,二者尚未分离开来。我们都知道诸子百家,既是指人,也是指历史上一本本著名的文化巨著。比如,孟子、韩非子、庄子、荀子,既是书名,也是人名。再比如《道德经》,还有一个响亮的名字,叫《老子》。在中国先秦时的子书,大多用作者的姓名作书名。《孟子·万章下》有一句话,叫做“读其书,不知其人,可乎?是以论其世也”,这句话足以说明,读书和了解作者是同样重要的事。这种作者署名与作品合一的现象,到了汉代就发生了改变,比如“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的《史记》就有了司马迁的作者署名。

  随着文学史的发展,文学巨擘们不仅更加重视自己的署名,还将署名视为文玩一般,“盘”了起来。很多署名将中国文化发扬得博大精深,在方寸之间尽显文字魅力。比如孔尚任的《桃花扇》就署名为“云亭山人”;旷世奇书《金瓶梅》的作者署为“兰陵笑笑生”,一副活脱脱的玩世不恭状。再比如清初落魄皇族画家朱耷,署名“八大山人”,“八大”二字形似皱眉苦相,以此来寄托对前朝的哀思。凡此种种,不可胜数,民国时期的那些笔名,更是风头无两。如果对署名的历史做一番细致的研究,定能对中国文化有一个深刻的了解。

  当然,由于历史的沉淀和发展,也有很多没有署名的巨著,比如《山海经》《三十六计》《黄帝内经》《增广贤文》《神农本草经》。这为后世也留下了一个麻烦,就是不断有人去考证这些无主巨著的作者是谁,例如《尚书》《国语》的作者是不是左丘明,至今都在争论不休。

  从古至今,作品与作者之间这么多精彩的故事,说明了二者之间同样重要的地位。就像“政声人去后”一样,作品流传十分重视署名问题。对写文章的人而言,只要不是“文抄公”,大多数都珍视一个署名问题。要么在乎署名的排位,要么在乎是否署真名,要么在乎是否署名。总之,文章的署名是相当重要的事。某种意义而言,署名和文章本身的重要性已经不分伯仲了,很多时候人们重视的“署名文章”,署名是谁往往还更受到关注。

  可是,互联网时代和人工智能技术的普及,带给了我们一个新的问题—传播伦理。互联网在无限放大的空间之下,信息竞争导致了唯数据、唯市场等等的实用主义思维,人们更青睐于一篇作品中更有符合数据和市场价值的内容,要么是作品本身,要么是作者的名气。不管哪一种,都有可能伤害作者本身和作品质量的发展。如果只关注作品本身,就伤害原创的积极性,《人民日报》曾刊文批评“1人原创,99人抄袭”现象,引起舆论热议,也反映了其中的问题。当越来越多的作品没有了作者,这种现象越演越烈时,留给我们的除了表示强烈批评时,还需从学理上去做新的建构。要重新思考一下,在获取信息的成本越来越低,而维权成本越来越高的今天,我们该如何建立一套符合人类整体传播行为的传播伦理?

网编:卢志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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